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通知公告

    各购屏风校区危改房职工:
    根据工作安排,经学校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对屏风危改房装修完毕的住户接受装修情况验收。请装修完毕的职工住户及时向住房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,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检查并提供相关材料。为提高工作效率,定于5月14日—15日接受申请,5月16日—17日入户检查,检查合格即可办理押金退还手续。
    领导小组不接受零星验收申请,逾期没有提出申请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下一批集中验收中安排,请相互转告。
    另外,已下发整改通知书但尚未整改完毕(或没有通过安全鉴定)的住户不能申请验收,须整改完毕并通过安全鉴定后才能申请验收。请有整改任务的住户抓紧整改并积极申请安全鉴定。
    联系电话:5896451 联系人:汤老师 尹老师

    申请表下载: 点击浏览该文件

    桂林理工大学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
    二0一三年五月十日

    上一条:关于做好广西高校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

    下一条:关于申请2014年度澳大利亚政府奋进奖学金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