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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人被立案!最新警情通报
2022-04-04 08:36  
新郑市1名确诊男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


警情通报


2022年3月30日,新郑市出现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。经查,王某某(男,32岁)3月29日从外地驾车进入新郑市,未主动向社区报备,未落实七日内不聚餐、不聚会的防疫政策,且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进出餐饮店、足浴店、超市等公共场所不按规定扫码登记,造成疫情传播,该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,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。目前,已被新郑警方立案侦查。


警方提示: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,也是广大市民和市场经营单位的义务。因不按规定执行防疫措施,涉嫌违法犯罪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
新郑市公安局

2022年4月2日


沈丘一男子从中高风险地区非法载客13人回沈,立案侦查!

为赚取钱财,沈丘县一男子无视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规定,跑“黑车”非法载客跨省营运。4月1日,艾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沈丘县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。


3月27日,艾某某在省外中高风险地区,通过微信或电话联系到程某某、普某某等13名乘客,乘坐豫PL68**车辆返回沈丘。接群众举报后,沈丘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工作,依法将艾某某及同行13名乘客查获,并查明艾某多次驾车往返中高风险地区,非法载客,隐匿行程轨迹,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,未按要求落实居家健康监测,致使新冠肺炎有严重传播危险。沈丘县公安局于4月1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艾某某刑事立案,同时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同行13名乘客予以治安处罚。目前,艾某某和13名乘客均在沈丘县疫情防控隔离点执行集中隔离。


警方提醒:当前,疫情形势严峻复杂,一些不法私家车主却因利益驱使,私自载客开“黑车”违法营运,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,极易造成疫情传播风险,对造成疫情传播、扩散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抵制“黑车”,不坐“黑车”出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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